2007年5月8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海螺川崎工程有限公司( 下称:海螺川崎)签署《设备供货及设计合同》,由海螺川崎为公司之分公司安 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下称:白马山水泥厂)、附属公司芜湖 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下称:芜湖海螺)、安徽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宣城 海螺)、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英德海螺)的余热发电项目工程提供 设备成套及设计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5520万元整,并确定了设备交货时间 ,设计时间以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白马山水泥厂、芜湖海螺、宣城海螺、英德海螺将分别与海螺川崎签署分 项项目合同,分项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与《设备供货及设计合同》一致,且合计 金额不超过35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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