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于2006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 2006年度将实现盈利。而2007年4月5日公司公告,因会计师对公司存货计提大额 减值准备,公司2006年度业绩将再度出现大幅亏损,且公司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下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11.3.2条的规定,以及我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本所 决定对大唐电信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本所将抄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其计入上 市公司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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