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5日,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 有限公司(下称:工业集团)组成的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下称:联合体 )与中国商务部对外援助司签订有关《向马达加斯加政府提供小学生校服项目( 第二批11年级,107万套)内部总承包合同》,联合体负责对中国政府援助马达加 斯加政府第二批1071706套校服任务进行经济、技术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32523859.20元人民币;联合体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援外物资运抵目的 港之日起满12个月止;联合体为实施上述合同需提供326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 证金,其有效期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时为止;公司及工业集团各自承担上述援外 项目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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