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最高可获赔50万,5月23日,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南山区人民医院签署了深圳市大型综合性医院的首单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单,为今年全面推广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首开先河。
    据介绍,医疗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个险种,是对投保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患者或其近亲属提出索赔申请时,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太保产险与南山区人民医院所签署的医疗责任保险,协议期限为一年,将承担院方因医疗事故或差错对病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单次医疗事故的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其中,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对医疗事故给予赔偿外,如医院虽未造成医疗事故,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出现人身伤亡,医院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也将提供赔偿,其保险责任全面涵盖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姜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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