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调控政策以后,一些无房户曾寄予厚望。然而,目前的情况令这些人颇为失望。不少地方的房价不但没有因为调控而下跌,反而逆势上涨,偏离民众的实际购买力越来越远。这不仅加剧了民生问题的严峻性,也容易伤及政府的公信力。
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市调控的认识主要停留在行政手段方面,出台的调控措施带有行政色彩。比如,南京市最近出台了一个“核价新政”:规定尚未销售面积部分按“一套一价”所标示的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特殊套型除外),说得明白点就是:住房售价只能降而不能升。
这种行政调控手段看似严厉却存在明显漏洞。有房地产开发商就坦言,新规定与此前楼盘定价方式相比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只是在定价的过程和手续上变得稍微繁琐一点而已,在如何定价、如何调整浮动幅度上仍是开发商说了算。
因此,我国的房市调控至今未能取得明显效果,调控政策执行者的理解能力和执行政策、执行力度是重要因素。但问题的根本出在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这一关键问题上。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可以逐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降低无房户对市场(包括购房和租房)的过度依赖,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研究表明,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至4%。反之,则会推动房价上涨。我国最近几年的房价上涨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的短缺密切相关。凡是房价上涨快的城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必然不足。
事实上,不少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定义都没有弄清楚,而是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对其作出理解和判断。一些地方甚至推出限价房来取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住房保障主要是依赖政府的财政收入来进行。像廉租房,所有投入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来完成,租金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因此,廉租房是最纯正的保障性住房。其次是经济适用房,它由政府划拨土地建设,在成本基础上加收3%的利润后出售给中低收入者。至于限价房,只是比一般商品房售价略低一些的商品房而已,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范畴。但也正因为其中包含的政府责任最小,一些地方政府才偏好限价房,而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冷若冰霜”。
限价房只有在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应配套推出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单纯依靠限价房来调控房价根本无济于事。退一步说,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即使不能立即降低房价,至少也能大大缓解高房价带来的民生问题。
要想有效降低房价快速上涨对民生问题的伤害,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离开了这一点,再严厉的调控手段也难以取得效果。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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