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公路收费站密布,有些收费站密度超出了政府明文规定,而且,收费年限不明晰,让司机无利可图,让当地货物流通成本高企。(《中国青年报》6月4日)面对质疑,陕西省交通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700亿元的贷款!光利息1年就是40多亿元,而全省公路1年收上来的通行费也就30多亿元,入不敷出呀!”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曾经是许多省市公路建设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可是,如今这一政策却走向了当初意愿的反面。
“贷款修路”首先应该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然而,部分地方政府为求政绩,急功近利,以至一些收费公路建成之日,即成亏损之时。以前,“贷款修路”后向公众收费,有些部门会说这是国际惯例,现在民众一觉醒来,才发现,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绝大部分公路是政府免费提供的,收费公路极少。确实,从国外经验来看,收费公路成功的例子并不多,在已建成的收费公路项目中,绝大多数都不能弥补道路建设、运营和养护的全部费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就更不用说了。
一般来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只适用于公路设施极其短缺、公路需求集中释放这种特殊情况,许多中西部地区和边远山区,显然不具备支撑这一模式的市场条件。收费公路的财务状况与交通流量密切相关,一旦“决策失误”就很可能导致项目失败,出现“入不敷出”的局面,甚至产生呆账、坏账。这样的例子在世界公路史上不胜枚举,法国、西班牙、墨西哥等国家都曾遭遇此类困境。在墨西哥,因为对交通流量的估计不足和金融危机,留下了50亿美元巨额不良贷款,而已建成的部分公路,也成了一块鸡肋,收费之高成了世界之最,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上世纪末建设的一些收费公路已陆续进入还本付息阶段,据了解,相当一批的项目存在偿付困难。事实上,不仅西部地区如此,在东部发达地区,也同样存在类似情形。据《南方日报》报道,在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这种光怪陆离的现象,使得收费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大大削弱,社会收益得不到保证。路桥收费实际上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收费公路何去何从的问题,不可回避地摆在我们面前。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曾建议,国家应收购遍布城乡的收费公路,逐步撤销公路收费站,以提高全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本应是政府的重要投资职责,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有一点必须明确,政府及其组织机构仍是公路建设和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私营部门的介入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显然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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