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日前,国务院就行业协会的改革制定新办法,试图通过推动人事、经费、布局等方面的重组,厘清行业协会与行政权力的归属关系,即实现“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其中,新办法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领导。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大多作为行政机关的代名词,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行政首脑兼职协会会长司空见惯。行业协会其实就是行政权力的附庸,在人事与财政等方面严重依赖行政机构,日常以“伪民间组织”的身份履行官僚职责,根本谈不上什么独立性。然而,随着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提高,行政机关在履职的时候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仅仅依靠单一的行政权力无法应付。事实上,在很多具体行政中,行业协会与行政权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瓜葛始终是一种困扰,不仅削弱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更成为饱受民众非议的话柄。
国务院的改革努力,主要在于为旧的行业协会的生态“解套”,实质上就是希望剥除行业协会的官僚色彩,打压其官僚习气,确保它与行政架构保持必要的距离。当然,对于形形色色的行业协会来说,这是一个转变其角色的时机,也可能遭遇痛苦的转型。乐观的看法是,如果转型得当,行业协会将借此实现华丽的转身,朝着自治、拥有独立话语权的民间组织转变。进而,在一种分散了的治理框架内,行业协会能够以一种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利益代言成长为社会新势力。
不过,行业协会从行政附属品过渡成行业利益鼓吹者,其带来的新弊端理应被充分认识。需要理解的是,无论行业协会怎样重组,它与行政权的联系都不可能被完全断绝。在改革的名义下,民间社团与行政组织的“纠缠”也可能更隐蔽。对照国办的办法,现职公务员禁止兼职行业协会只是原则规定,尚留下特例许可的政策“活扣”。此外,对于退休公务员兼职行业协会向来缺乏约束。实际上,很多行业协会都聘请退职的高级公务员做领导,其中隐含的行政潜规则暂时还没有规章能够破除。这些技术漏洞,不是单一的新办法可以全部弥补的。
除此之外,行政权从行业协会“撤退”,在分散的民众缺乏利益代言人的情况下,这将进一步造成民间组织及民间社会的发展不平衡。这不是杞人忧天,一些事例可作说明。年初,是否取消煤气初装费曾引发一场省内的行政博弈,物价局早已取消初装费,但广东油气商会挟行业利益逆势而上,一度造成部分市的煤气管道安装陷入停滞。最新的案例是,在打的费高昂的情况下,深圳出租车协会仍提出涨价的听证请求,招致恶评如潮。
在这些事例中,行业协会的做法不管多么嚣张,其实并不违法。而以价格影响公共政策恰恰是它们参与利益谈判的重要手段。问题仅仅是,在行业协会屡屡发起的利益冲锋前,普通民众、公共利益的代言席上始终空空如也。政府的职能部门,比如物价局,其日常行政可能会顾及一般市民的利益,但其长期效果无法保证。由于民意缺乏有力的表达渠道,更缺乏坚定的利益领袖和扎实的组织架构,单凭不稳定的行政善意,显然无法阻击行业利益的饕餮野心。如此,即便行业协会真能从行政权中解脱,形成的社会治理依旧是失衡的治理,区别只在于换了一套游戏规则,但民众仍旧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旁观者。
政府退一步,行业协会可能就获得更多自由;政府也需进一步,以公民利益为考虑,优化治理结构中的权力分布。不过,即便历经13年酝酿和广泛讨论的《物权法》,也未能赋予业委会独立法人地位,在利益失衡的格局中业主自治组织名分仍难以落实的现实看,政府在进退之间还见犹豫、尚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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