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7 年04月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3 名监事均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2006 年度公司仍巨额亏损,因此本次会议决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增转股份。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 年度审计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看法。认为该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现在的财务状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司自2001 年10 月退市以来,因本身巨额负债无法按时偿还而导致大量经济诉讼案件,所有资产均被相关法院查封和陆续执行拍卖,一直无法正常经营,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且连年发生巨额亏损,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关于潜在损失难以合理估计问题。由于公司的有效资产远不足以众多经济诉讼案的执行需求,至今仍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无法终结。所以,构成了负债事项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难以合理估计。
    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无法核算问题。公司长期投资的企业,在退市以前已大部分没有正常经营或无法继续经营。退市以后,部分产权清晰、有价值的股权已被相关法院依法执行拍卖。目前,财务数据显示的这部分长期投资的企业均无经营,其股权也没有价值。所以无法提供有效资料(依据)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算。
    4、关于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真实性问题。多年来,由于众多的经济诉讼案件,凡是权属清晰的资产均被相关法院依法执行拍卖,剩余的均是权属不清晰的资产。所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真实性。
    5、关于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问题。公司自退市以来,未曾举债,更不可能产生新债权。目前财务数据显示的债权债务,均属于原有的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监事签名: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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