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在新华网举办“关注民生――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网上谈系列活动”,围绕“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主题,邀请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李晓军、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巡视员陈祖新、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巡视员翟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等与会嘉宾重点阐述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中央的高度重视、出台的相关方针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以及发展前景,并结合加强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如何化解矛盾与困难等问题与网友进行深入探讨。
网友“疯兔子理想”:什么时候能加强我们环境保护执法者的执法权利?我们每次执法总感觉在和企业做生意,在乞求企业为我们、为人民做一些事情。
李新民:这是一种事实,就是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会感到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如执法着装问题,有些大企业根本不让执法人进去。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从立法上解决,赋予环保部门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去执法。环境保护执法人员没有执法制服,不像交通警察,他一拦手什么样的车也得停下来,环保执法目前做不到这一点。
还有就是执法手段问题。现在靠什么执法?我们周生贤局长有一句话,不能停留在“靠鼻子闻,靠耳朵听,靠眼睛看来执法”的阶段。目前的执法手段远远不能满足执法需求,同时也反映出目前硬件建设还有不少欠缺。
环保执法同时又是专业性很强的执法,比如现场在线监测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如果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就发现不了任何问题。比如发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排放的在线监测,表面看脱硫装置建得非常好、非常漂亮,从中控室里显示的数据也是正常的,但如果深入检查就可能发现问题。比如我们到一个电场去检查,看到的表面情况都非常好,检查人员说能不能查到以前的记录,工厂说可以,往前翻一个星期还是不错的。但再往前查半个月,就发现排放的浓度提高了,烟气旁路挡板的开启度也增加了,说明其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去运行。这表明,执法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水准才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此外,法律支持的增强也很重要,要赋予环保部们相应的法律职责,要有与现实要求相适应的执法手段,要有技术过硬的专业执法队伍,这几个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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