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卫生部召开牙防工作研讨会,参会的包括已退隐多年的牙防组元老在内的牙病预防专家。与媒体和公众痛批的声音不同,研讨会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齐小秋说:“牙防组成绩是第一位的,问题是第二位的。
牙防组事件后,功过是非的评判,公众心目中自然已有了明确的定论。在牙防组事件中,公众可能并不在意牙防组在商业交易中,到底涉嫌非法聚敛了多少财产;公众真正难以释怀的是,在权威机构和资格认证的幌子下,公众屡屡被伤害和被愚弄的脆弱的感情。
牙防组“功大于过”的自辩给公众的感觉就是,在被伤害了感情的公众面前,他们非但不肯承认错误,而且居然试图用“功过大小”的比较来为自我行为失责的辩解。
在犯错误后,坦诚地承认错误者,有机会得到公众的原谅和谅解,更能在公共话语环境内起到“惩前毖后”的积极的作用;但在错误面前,继续抱定错误不放,死不悔改,并且用伪善的姿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辩解,公众恐怕真的是难以理解和原谅了。
在笔者看来,即便牙防组的功过并存,但简单的“功大于过”的自辩,也必将进一步伤害公众的感情,公众实在难以理解和接受。或者说,“退隐多年的牙防组元老在内的牙病预防专家”,他们的观点和意见,并不能“稀释”和模糊牙防组已然存在的诸多问题的负面性。反过来说就是,对牙防组的积极的肯定,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对“牙防组”群体行业协会机构存在的“集体肯定”。
牙防组事件的坐标意义,诚如报道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部官员所言:“牙防组引发的教训,不应该只限于卫生部去反思。”因为:如何管理挂名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并非卫生部才面临的问题。在国家各部委下均有或多或少的各类机构。
如何加强和重视行业协会的日常管理、财务审计等,才是牙防组事件后,我们需要慎重思考的重中之重的问题。牙防组“功大于过”的自辩,显然是背离了这个基本的原则性大方向。
牙防组事件后,我们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做好“牙防组”行业协会的管理和监督。最理想的预期是,能对它们进行一次深刻的集体整肃。但作为整个事件的主角、掀起整个事件波澜的牙防组自身,如果没有必要而深刻的自我反省与自我体察,仅仅停留在“鳄鱼流眼泪”阶段的“功大于过”的自辩,这场集聚了公众和媒体巨大、持续关注热情的“全民审判”,难免沦落为一场“死不悔改”的主角潜在缺席的残缺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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