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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只收钱不处理 污水处理费该不该交?

  一年要缴纳60元污水处理费,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不是个负担?北京白领刘女士的反映是“根本不算什么”,“别说60元,再涨10倍也没问题。”她说。

  同样的收费,对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清洁女工张丽来说却是个不小的负担:夫妻两人月收入不到八百元,“全家人要吃要喝要穿衣,孩子要上学,”张丽说,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花。
不久前,在资中县滨江公园正在打扫卫生的张丽向记者说出了她的想法。在她眼里,污水处理费就是不该花的钱,因为,“只收钱却没有处理脏(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欠账”普遍

  一吨自来水水费是2.69元,其中,0.5元是污水处理费。这种收费标准,在内江市有关负责人看来,征收力度不可谓不大。

  “我们内江市征收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始于2003年7月1日,那时的标准是吨水0.25元;去年1月1日,市里将这部分水价上调到吨水0.5元。”内江市副市长郑光伟在向记者介绍内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时说,内江市目前的征收标准在四川省也是比较高的。

  内江市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他们心里清楚,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推动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朝着吨水0.8元的目标往上调;同时,相对于四川省某些城市吨水0.15元的低水平征收,他们实在是够超前了。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法律原则规定,作为污水排放者,老百姓理所当然地应该交纳排污费。”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目前的运行模式来看,老百姓与污水处理厂之间实际形成了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也就是说,对于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实际上是由老百姓出钱,委托污水处理厂替老百姓来处理这些生活污水。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对王灿发的观点投了赞成票,他说,这种模式不仅仅是在内江,在全国其他地方也都是这么操作的。

  “我们交了钱,有关部门却没有兑现污水处理的承诺。”这是记者在内江市资中县滨江公园听到的一个最强烈的反映。

  老百姓的反映,并非空穴来风。据内江市副市长郑光伟介绍,目前,内江市城市污水年排放量为2147万吨,而内江市惟一的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现在每天可处理污水只有2.3万吨左右,每年约处理840万吨。也就是说,内江市只有近三分之一的城市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其他三分之二仍是原始排放。

  内江市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欠账到底有多少?在内江,记者始终没有求证到答案。

  到底有多少城市开征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但实际上又没有处理污水,或者是大部分污水没有处理?有关专家认为,“这肯定不是个别城市。”

  据四川省建设厅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显示,“在列入"十大惠民行动"考核的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的14个城市中,污水(城市生活)收集率已达到2007年度目标的城市只有6个”。这份材料显示,目前,全省达标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比例偏低,半数以上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

  这份材料所附的表格披露,内江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只有44.6%。表格的备注上说,运行负荷率达60%以上即为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据内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至今,内江市污水处理厂一直处于试运行状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运行负荷率没有达到国家要求。

  处理能力未随收费上涨而提高

  “水价正以每年10%的速度上涨。”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其根据是连续3年对36个大中城市进行水价跟踪调查的结果。而这里的水价就包含了城市污水处理费。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实施的污水处理费制度已经在六百多个城市里推开。他说,从2005年底,他们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调查的一个平均数看: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平均每立方米2.09元,里面含污水处理费0.54元,比2004年提高10%。

  即使这样,这位负责人仍认为,“现在的标准还是偏低”。他认为,污水处理费征收的低标准是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一个主要原因。

  “目前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2006年底之前必须开征,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费,2006年底之前要调整到每吨不低于0.8元。”在做出这一强硬规定后,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明确:“凡没有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收费标准低于规定的城市,今后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对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就在发改委紧锣密鼓地酝酿新水价方案的同时,水价上涨本身也招来了各种指责。其中指责最多的莫过于“污水处理费上涨并未带动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

  “投资上亿元,污水处理厂成摆设”的例子屡见不鲜。不久前,湖北省荆州污水厂为此被媒体曝光。

  从记者近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走过的乐山、宜宾、内江等城市的情况看,这些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没有一家满负荷运转,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没有一家超过百分之五十。

  “全国六百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42.55%。”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几天前发布的“2006年"城考"报告”公布的数据。不仅如此,有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这200个城市占了“城考”城市总数的33.61%。

  “一方面要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一方面又完不成老百姓委托的污水处理任务。”内江市的一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只收费不处理污水,“我们当然有意见。别说是再涨价,就是现在的每吨水0.5元,我们都认为不该交。”

  说到污水处理费上调,内江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曾给记者算过一笔账。他说,按照内江市目前每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0.5元的算法,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吨污水就要亏损0.3元(他的这个算法是根据国家拟出台的每吨水拟征收0.8元的标准计算出来的),但“要把这0.3元全部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市政府也确实不忍心”。因此,对于“年底要征收到每吨水0.8元”的说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内江市根本不可能。

  他的看法是,上调到每吨水0.8元,确实或多或少地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

  只收费不改善现状将面临被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一个城市的生活污水处理费可以提前3年征收。”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副局长熊跃辉告诉记者,如果,这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过了3年,而污水处理厂仍没有建成的话,再征收污水处理费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但是,至今没有一个城市这样做。”业内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透露说,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了五六年,至今仍没有运行。

  像这样的污水处理厂所在的城市就应该停止征收污水处理费。这位业内人士以湘江流域为例说,湘江流域内7个地市一级城市,大部分城市都开征了城市污水处理费,但是,没有几个城市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

  “我们不同意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的理由也在这儿。”记者在四川采访期间,随意走访的部分城市市民大都有这样的想法。他们甚至提出,污水处理费不但不能涨,反而应该考虑退还。

  “老百姓的这个说法显然太过情绪化。”但是,王灿发也认为,在城市污水处理问题上,确实存有欠账问题,特别是一些已经开征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而又没有进行污水处理的城市。

  有一种观点认为,促使相关部门不断推动污水处理费上涨的一个根本原因不外乎是:目前,污水处理费偏低,不能保证污水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行。

  对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博士沈大军认为:“水价过低并不是水企亏损的主要原因。自然垄断的水企,基本没有太大的控制成本或者盈利的动力。”

  熊跃辉也认为,引入市场竞争、外部监督、改进内部管理等手段,都可能改善污水处理厂的盈利状况。

  “你收了人家的钱,却没有完成人家委托给你的治理污水的任务。”有关专家指出,对老百姓来说,这实际上是形成了欠账。他认为,欠账到底有多少并不关键,关键的是相关部门必须意识到只强调收费,不去改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将面临着很大的被动。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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