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特力A、特力B股价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7月9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本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三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经过必要的核实、了解,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咨询了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下列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咨询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变化事项。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及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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