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三次董事会议于2007年7月9日至10日在公司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7月
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陈火军、陈启荣、邱安翔、刘祖荣、林葆立、谢获宝、陈荣秋、李明、汤俊、范承林、李荣华、黄建森共计12名。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行使表决权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会议以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精神和湖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推动公司治理活动的开展,便于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设立如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弘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万松小区18栋
联系电话:027-85781439
传真电话:027-85757897
电子信箱:ZQB888@263.net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s://www.who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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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程,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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