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7
月10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俊杰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该公司主营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491.37万元,净资产15165.96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9871.37万元,净利润2672.53万元。
经本公司与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本公司拟受让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200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经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
2007年4月30日,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的帐面净资产12704.29
万元,经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4621.02万元,依此计算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462.102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宜昌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俊杰先生负责本次股权转让中《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变更所需各项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决定将公司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新股申购。进行新购申购的原则是: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中签新股原则上应于该股上市首日获利了结。
根据公司制定的《短期投资及资金管理办法》,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新股申购业务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新股申购业务进行检查或抽查,确保相关操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投资。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要求相关操作部门予以纠正。
3、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或者总裁可以指定审计部门对新股申购业务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4、公司应于期末对新股申购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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