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中材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有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中材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北玻有限提供授信担保事宜已提交中材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该事项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北玻有限系中材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保荐机构对中材科技为控股子公司北玻有限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保荐代表人“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意见”的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斌辉
罗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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