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6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 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微)以相关 半导体后道封装工序的资产(作价2800万元人民币)及现金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出 资,与澳门明德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4000 万元,其中上海华微持有3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新公司注册资本75%的股权 )。有关合资合同、合资章程于获得有权的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并颁发《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生效。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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