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水电(600868)公告,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通知,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小水电上网电价不得低于39.54分/千瓦时(不含税)。据此,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梅州地区所建造的坝头水电站(1.8万KW)、单竹窝水电站(3.4万KW)、丙村水电站(2万KW)、三龙水电站(2.4万KW)、丰顺梅丰水电站(2万KW)等电站的上网电价将从0.339元/千瓦时(不含税)上调至0.3954元/千瓦时(不含税)。
电价上调后,正常情况下公司每年约可增收2200万元人民币。
作者: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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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