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方案中的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品质楼盘价格,或销售价格上调过快、幅度过大,将被房管、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调查。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成都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通过加大土地供应、严格土地管理,增加住房供销、调整供应结构,完善体系建设、强化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四个方面的措施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合理的居住要求,促进成都房地产业和谐发展。
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成都将采取以下办法: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制订并公开商品房销售方案,要公开房源及价格信息,其销售现场房源及价格信息要与房管局网上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以涉嫌“捂盘不售”进行调查,并可采取暂停其房地产交易一切手续等必要行政手段。重新销售时,不得提价。必要时,税务部门对企业税收情况进行调查。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销售方案中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方案中的价格明显高于同区域同品质楼盘价格,或销售价格上调过快、幅度过大的,由房管、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以涉嫌“暴利”、“哄抬房价”等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对销售方案中价格过高的,按照该区域同品质楼盘均价限价销售;对销售价格上调过快、幅度过大的,按调整前价格限价销售。
此外,成都市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合同注销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禁止“合同房”违规转让,有效抑制炒房行为。成都市还将尽快出台《成都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保证交易资金安全。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申请预登记情况,2007年我市还将按需新建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将探索进城务工农民住房问题的解决方式,并争取早日出台保障农民工基本居住权益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同时,加大住房储备力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政策保障住房的支付能力。
(责任编辑: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