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高企等日趋激化的楼市问题,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朱中一新闻,朱中一说吧)日前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建议,包括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等。最近还有专家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征收物业税的政策,在房子的持有环节上增加持有成本,抑制商品房的投机性需求,以缓解供求紧张的矛盾,从而达到抑制高房价的目的。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总有人愿意把物业税和降房价联系起来。但开征物业税真的能达到降房价的目的吗?我认为不能。
首先,在国外,物业税不是用来降房价的。据介绍,物业税本质上是对不动产占有(不一定是所有)课征的财产税。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尽管名称不同,但在很多国家都是地方主体税种,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税种。多数国家和地区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是筹措地方财政收入,满足地方支出的需要,即属于财政型的物业税。(《市场报》2月26日)
其次,物业税能降房价也是假象。我国物业税制度的思路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者每年缴纳的物业税。上述税费现在有许多是一次性缴纳,如土地增值税及土地出让金。而物业税把一次性缴纳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分年收取,住宅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可分70年缴纳,即在购买时只需缴纳七十分之一的税费。也就是说,买房者的成本增加了,但其购房的首次支出未必增加,购房需求并不一定降低,指望减少需求来抑制房价,有些想当然。
第三,这将把租房族逼成买房族。关于物业税还有一种说法是面向第二套住房的拥有者征税,但以自己的子女、配偶(表面上离婚了)、亲友甚至他人的名义买房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对“投资房”开征物业税后,房租的提高就将是一种必然,这就让租房变得更加不合算,租不如买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反倒刺激了买房需求。如此一来,房价是升是降还真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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