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完善公司的轮胎产品结构和经营布局,提高公司轮胎主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证券时报记者钟彩
本报讯日前,青岛双星(000599)与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清算组签订协议,公司以3.15亿元的价格,受让东风轮胎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汉江路51号厂区围墙以内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及“东风”、“高特”牌注册商标。
青岛双星表示,现在轮胎生产经营已是公司主营业务。2007年上半年,青岛双星轮胎的营业收入为172085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4%,同比去年增长43%。通过收购东风轮胎,逐步形成公司半钢子午胎生产基地,可以完善公司的轮胎产品结构和经营布局,提高公司轮胎主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据了解,自2005年1月25日,青岛双星与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就重组东风轮胎有关问题初步达成共识,签署会谈纪要;2005年3月18日与东风轮胎签订资产托管协议书以来,公司先后设立了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和双星(十堰)东风轮胎经营有限公司,对已停产半停产近两年,全面停产已一年的东风轮胎紧张地进行设备抢修,并于2005年4日正式恢复生产。通过向双星东风注入双星文化理念和资金、技术、管理,双星东风的管理和生产经营日益走上正规,并于2007年上半年实现盈利。双星东风以市场为标准进行的设备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也在积极进行。已形成以半钢子午胎生产基地为重点的发展目标。为完善公司轮胎产品结构和经营布局,提高公司轮胎主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奠定了重要基础。
资料显示,东风轮胎属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为东风轮胎集团与马来西亚金狮集团合资设立的东风金狮轮胎有限公司。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06年8月进入计划破产程序,并于2006年9月15日宣告破产。此次资产转让,以2006年9月15日为基准日,资产账面价值14.53亿元,调整后账面价格5.86亿元,评估值4亿元,减值1.85亿元;成交价格为该评估值的约80%,即3.15亿元。
对于此次资产收购,十堰市政府在土地等方面将给予优惠政策。根据青岛双星公告,鉴于原东风轮胎使用的土地系国有行政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在东风轮胎集团。十堰市政府与公司约定,公司每总投资2亿元时(不含资产转让的收购资金),十堰市政府无偿赠送土地100亩,并由政府负责办好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期限为50年)。青岛双星收购东风轮胎资产后,十堰市政府同意在一年内将国拨土地以工业用地性质优惠价格出让给公司,土地使用权为50年,在出让地未办成前,仍然按照国拨土地由公司无偿使用。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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