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 岚
2004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四大国有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美国新桥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出让它们所持有的34810.33万股深发展股票,转让价格为每股3.54元人民币,共计12.35亿元。
股份转让完成后,新桥投资公司持有股份约占深发展总股本的17.89%,从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事实上,早在2002年9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就同意新桥投资集团公司作为国外战略投资者进入深发展。此后,深发展和新桥进行了漫长的谈判工作,中途双方曾因交易价格、管理理念分歧等问题不欢而散,几近对簿公堂。在各方推动和斡旋之下,2004年2月双方重新就股权转让开始谈判,并于当年5月达成股权转让协议。2004年12月底深发展发布公告宣布已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当月,新桥同时低调入主深发展董事会。至此,这起广受瞩目的中国银行业外资第一并购案最终完成。 (来源:证券日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