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2日电(记者吴晶 崔静)记者在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学期开学,中国已在江苏、湖北、甘肃、陕西、重庆等五省市启动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
据介绍,从8月初以来,财政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做了大量工作。
各试点省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据国家开发银行统计,截至9月7日,这五个省市已有3.3万名学生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金额5.6亿元。重庆、江苏、甘肃、湖北等四省市已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每个县(市、区)都可以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逐步形成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互补的格局。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向开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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