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邹云程义峰)据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将分期分批解决没有购房能力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住房制度,使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解困;加大危旧房改造和老旧住宅整治力度,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北京通过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共解决了28.3万户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对377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完成了147万平方米、300多栋楼房的平改坡,有效地改善了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张家明介绍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发后,北京市立即组织召开了两次专题会,研究落实办法,并由市建委起草了贯彻意见。这个贯彻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北京市将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2007年底以前,对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以前,将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据介绍,北京市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低保家庭共有3.87万户,近期有关部门将把这些家庭的名单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并对每一户进行情况核查,提出具体解决意见,今年底以前对低保户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金补贴的做到应保尽保。从明年开始,对全市2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分期分类保障。
其次,北京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目前,相关管理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进行了试点,首批340户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完成了社会公示,并于9月组织公开摇号配售住房。相关办法近期将修改下发,尽快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张家明介绍说,今年年底以前,北京所有区县都将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变目前受益面过低的局面,对低保廉租房家庭实实在在地做到应保尽保;使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在领取租房补贴后能够租到相应的住房;将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标准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改进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方式,对申请家庭实行分类轮候,通过摇号配售;此外还将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鼓励企业从所建住房中拿出一定比例中小户型住房向社会出租。
再次,抓好房源落实,统筹安排资金。北京市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建设经济适用房不少于300万平方米,户型面积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等方式增加廉租房供应,力争“十一五”期间建设收购廉租房150万平方米;切实保障廉租房资金来源,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
据记者了解,2008年奥运会以前,北京市将做好旧城风貌保护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好旧城内五类危险房屋的改造。对风貌保护区内重要街巷、重点文物院落、重点景区周边、奥运场馆周边进行整治,结合重点地区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适当疏散旧城人口,重点解决旧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问题。城四区今年初步计划改造平房院落1000余个,街巷胡同56条,共涉及居民1.46万户,资金需求约24亿元;加快对城中村、危旧居住区及采空区等区域进行改造,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最后,北京市将增加两限商品房供应,每年建设两限房300万平方米,并加强销售审核管理;廉租房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以60平方米左右为主,两限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不低于70%;统筹安排住房建设布局,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项目逐步向边缘地区、卫星城和新城转移,重点安排在主要交通沿线。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