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12日电(记者 石庆伟)辽宁省近日采取五项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近年来,辽宁不断探索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新路子,从2005年开始,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投资近200亿元,集中拆迁改造了1200多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建成近2000万平方米新房,让长期困居在低矮潮湿、门窗破旧小平房内的120万“老棚户”迁入新居,改善了他们的住房条件。
据辽宁省政府部门最新出台的举措,全省将在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工作重点实现五个转变。资金来源由原来的以市场筹集为主转变为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解困房提供由销售为主转变为以租赁为主;解困房以集中建设为主转为分散建设与多渠道筹集房源为主;由注重棚户区改造转变为棚户区、旧房改造并重;房地产市场调控以稳定房价为主转变为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为主。
到今年年底,辽宁省所有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到“十一五”期末,辽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实现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省将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中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今年年底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档案,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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