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白鹤
本报讯闽东电力(000993)称,由于该公司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闽东电力最终无缘中安财险。
据悉,闽东电力于9月18日收到拟成立的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议中的第一大股东的函件,该函件称,中国保监会于8月8日对外公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也对审核批准新设立保险公司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鉴于闽东电力暂不完全符合该办法相关条款的要求,为避免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在项目申报中存在不确定性,其他意向投资人一致认为:闽东电力暂不宜参与此次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发起设立。并且将闽东电力已经支付的前期筹备费用100万元及利息予以退还。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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