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9日)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下月起,特困低保单亲家庭可凭相关证件,申请享受每月的定额生活补助。
据悉,特困低保单亲家庭,是指因丧偶、离异或其它原因致使家庭结构残缺,由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且持有本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武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
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单亲家庭中,父亲或母亲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批通过后便可领取。
定额生活补助标准为:
(一)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七个中心城区纳入城市低保的特困单亲家庭,每户每月定额补助50元;
(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六个远城区纳入城镇低保的特困单亲家庭,每户每月补助40元;
(二)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单亲家庭,每户每月补助20元。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城乡特困低保单亲家庭定额生活补助金,分别按上述标准执行。(记者徐丹通讯员 张艳)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