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1日公布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抽查审计名单,其中纳入集团财务抽查审计的企业共有16家,纳入子企业财务抽查审计的企业共有5家,另有数家企业被纳入金融及衍生品业务等专项财务抽查审计名单。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组织部分中央企业进行财务抽查审计,是为了核实中央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检查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企业规范高效经营,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财务抽查审计将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会计核算,提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与审计工作质量,实现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实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评价、资产质量状况调查,将推动企业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积极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持续稳健经营。
记者了解到,16家纳入集团财务抽查审计的企业分别为:中国一汽、中国海运、华侨城集团、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和中国海洋航空集团。
5家纳入子企业财务抽查审计的企业分别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所属国投交通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新乡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宝钢集团所属华宝信托投资、国家电网所属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所属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中国中纺和中国航空所属子企业被纳入金融及衍生品业务专项审计,攀枝花钢铁集团所属部分子企业被纳入土地资产专项审计,中央企业所属香港地区、澳大利亚部分子企业被纳入境外子企业专项审计。(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