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曾培炎强调 优化经济布局 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开发格局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 国务院24日召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地区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推动形成各区域经济优化布局、人口合理分布、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有效保护的新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曾培炎说,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目的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尽可能好的发展。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逐步实现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曾培炎强调,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区域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把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利用市场机制与加强政府调节相结合,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相结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上优化配置和跨地区合理流动,推动各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曾培炎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客观分析国土空间情况,综合评价各地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二是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布局。三是以主体功能规划为依据,指导城市、土地等相关规划,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是发挥财政、产业、投资、土地、环保、人口等政策的作用,对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指导、有所区别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完善规划方案,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就编制规划的总体考虑做了介绍。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开发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它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区,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调控开发强度。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把24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个世界文化自然遗产、18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65个国家森林公园、138个国家地质公园作为禁止开发区域,把22个生态功能区、沙漠化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区、土壤侵蚀防治区、石漠化防治区作为限制开发区域。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要求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2007年9月形成初稿,12月报国务院审议。
对此,中国土地学会秘书长黄小虎近日在“2007年中国地交会”上表示,这意味着国家对目前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由各地“齐头并进”模式转到“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划分四类地区进行有保有压的模式。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6月7日透露,我国将在今年内完成国家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也将于明年“竣工”,在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后,国家将根据相应区域不同功能要求给予不同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环境政策和绩效考核政策。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