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9月25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7年公司债券的批复》(发改财经[2007]2477号),批复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公司获准发行2007年公司债券6亿元。
    二、本期债券期限10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单利按年计息。
    三、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广东省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五、本期债券采取实名制记帐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主承销商计划安排在国庆节后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待利率确定后公开发行。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