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9月27日电(记者晏国政)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水利厅了解到,为了用价格杠杆促进工业节水,这个省近日决定对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对“差别水价”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据了解,山西省实行“差别水价”的企业范围包括:火力发电、钢铁、纺织、化工、造纸、酿酒、炼焦、洗煤等行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或上述行业的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
山西省规定,在现行水资源费、城市公共供水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的基础上,限制类企业或企业中限制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一倍;淘汰类企业或企业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三倍;污染严重的企业在限制类、淘汰类水价的基础上加一倍。
山西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差别水价”收入由企业设立专项账户,由价格、财政、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主要用于供水工程建设、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等项开支。
山西省是我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人均占有水资源381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7%。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该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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