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刘铮)920万,劳动保障部22日发布的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已提前完成了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的预期目标,正向着全年1200万人大步迈进。
“就业工作有两大亮点。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形势较好,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出现了下降。”劳动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三季度劳动保障新闻发布会上概括。
统计显示,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而去年同期为4.1%。尹成基分析指出,城镇登记失业率上个季度还是4.1%,拐点在这个季度出现了。
“劳动力市场高位运行、平稳发展、供需两旺。”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副主任翟燕立认为,繁荣的宏观经济造就了就业岗位的较快增加。
从2003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上升期,连续四年经济增速在10%及以上。今年我国经济继续高位运行,上半年增速达11.5%,当前也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之势。
虽然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效应有所减弱,但长期、持续的经济高增长,积累起来促进了就业岗位的持续增加。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够带来就业增长0.107个百分点。
根据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对全国102个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监测,三季度劳动力市场的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为0.98。已连续几个季度维持在0.98的求人倍率,2002年时只有0.8左右。如今的劳动力市场,能够提供给每个求职者的就业岗位,随着经济增长的加速明显增多。
但是,如何把经济增长转化为就业增长,特别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责任。尹成基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及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不断加强和改善就业服务,促进了各类群体就业再就业。
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1%,而去年同期为7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而去年同期为99%。
最为突出的是零就业家庭就业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取得明显进展。至9月底,全国84.7万户零就业家庭中,已有81万户实现至少一人就业。
而且,就业促进法今年8月底通过,把行之有效的积极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并按照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将政策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
面对当前较好的城镇新增就业形势,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应当看到,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态势并没有改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大量失业人员仍需要安置,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百姓对作为民生之本的就业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
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我们尽可能多地创造就业岗位。劳动保障部在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全年目标近七成时就已经提出,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让百姓从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实惠,还要各地、各部门的齐心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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