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30日电(记者周立民)安徽省合肥市从11月1日起将施行新的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公务员和依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
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合肥市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这项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与行业协会的职能、机构、人事和财务分开,行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国家公务员和依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同时明确规定,在新的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且不符合办法规定的行业协会,应当于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予以规范。
记者从合肥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市登记注册的市本级行业协会共有75家,主要分布在经贸、建筑、医药、文化等领域,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其中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兼任主要负责人的有3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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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公务员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有关部门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推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了对直接服务于群众的“窗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的重点工作岗位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把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退的重要依据,提升了广大公务员的道德水平,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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