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昨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事项督察办法(试行)》,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了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试点。
自今年5月以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重点对浙江省抄送的上报国务院审批的2007年度部分城市建设用地,以及由省政府批准的部分项目用地进行了内业审查。
在此基础上,结合土地执法遥感影像资料,从中选择了一批项目用地以及遥感变化图斑进行外业核查。今年9月上旬,该局派出核查组赴浙江实地核查。9月下旬,该局又结合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自查清理的督促检查,对福建部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事项进行核查。
试点结果表明,从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入手,可以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和土地管理中的其他问题,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施有效监督。据悉,土地督察上海局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办法,提高内业审核和实地核查技术水平,根据机构组建和人员充实情况,扩大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范围,推进整个督察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