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2006年1月起实行的。而从个税起征点与当前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比值来看,普通民众的个税负担实际上是逐年增加的。这正是人们呼吁再次提高起征点的原因。
而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其实还有更深一层的抱怨:收入结构单一且由单位代扣税的工薪阶层,成了最“疏而不漏”的纳税者;而那些收入结构复杂、收入来源广泛的非工薪阶层,却往往因为跟踪追缴力度不够,反而没有足额缴税。
后者事实上的“所得”,与税务部门认定的“所得”存在着不少的差距,这也说明了个税征收还存在简单与粗放的问题,还不尽科学与公平。
征收个人所得税环节中的简单与粗放,也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公平问题。因此,是否能够在起征点适当调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征税过程中的人性化与科学化,也是值得考虑的。过去,有关部门曾不止一次提出过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加强对纳税人的收入进行监控,但始终没有太大的进展。尽管可能在操作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这个方向应该坚持,因为这起码比过去单纯的“单位代扣”细化了一大步,也可以最大限度地掌握非工薪阶层的收入状况,便于更科学地征税。
如果再进一步,则只有对纳税人的经济负担状况进行合情合理的分解,个税才算真正体现了“人性化公平”。目前,在个税的收取中,还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负担。在收入一样多的情况下,需要养活多名家人的中年人,真正摊到每个人身上的“所得”,可能达不到纳税起征点。因此,我们同样期待个税征收办法能够再由“个人账户”细化为“家庭账户”。
(责任编辑:单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