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杭州市中院批准了S*ST海纳(000925)的重整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将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执行重整计划。据了解,S*ST海纳共有普通债权人15家,普通债权本金总额共计约4亿元,本次重整将偿债约1亿元。
根据S*ST海纳今日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实际大股东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以公司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资产价值约1.1亿元为基数,提供等值现金,用于完成S*ST海纳重整计划。据悉,上述现金中的1227.26万元将用于购买S*ST海纳截至重整受理日的全部对外应收款,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同时使公司彻底摆脱“飞天系”对其资产造成的不利影响,转让价格为上述资产的帐面价值。转让完成后,大地投资自行向债务企业行使权利,承担收回不能的风险,S*ST海纳收到转让款后,优先支付重整期间发生的重整费用和共益债权799万元,剩余428.26万元全部用于清偿债权人;另外9845.61万元现金由大地投资代S*ST海纳直接用于清偿债权人,大地投资代偿后,形成对浙江海纳9845.61万元新的债权。
由此计算,可用于清偿债权的现金合计约1亿元。同时,根据用于清偿的现金总额,普通债权本金将获得25.35%的清偿;普通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获得上述比例现金一次性清偿后,将免除S*ST海纳剩余本金债权和全部利息债权及其他债权。
作者:仁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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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