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6日电(卫建萍 徐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6日开庭审理一起盗窃上诉案。和以往不同的是,上诉人卞某站在了80公里外的原审法院法庭上,一套视频系统让两个法庭“合二为一”。这是上海法院首次进行“远程审判”,旨在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2007年10月,被告人卞某、郑某因为偷窃摩托车,被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一审判决后,卞某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上诉。金山区距离上海市区有80公里,法警需先到看守所提押犯人,再送到市区,单程过来就需要大约2个小时。考虑到案情比较简单明了,同时现有技术装备已能满足需要,上海市一中院决定对此案进行“远程审判”。
在11月26日的二审开庭中,卞某、郑某均在金山法院的法庭出庭,公诉人、辩护律师则坐在上海市一中院的法庭中。有了视频系统的帮助,法官组织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都进行得十分顺畅。最后,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上海市一中院副院长冯伟强说,法院2006年审理案件18913件,今年1到11月已超过去年一年的总数。在这个法院所辖的9个区法院中,地处远郊的金山、奉贤等4个法院的上诉案件占了二审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多。每当多个郊区法院的上诉案件安排在同日开庭,或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庭审需持续多日时,车辆、警力的调配十分困难。“远程审判”能大大节约人力、财力、物力。
“远程审判”省掉的是空间距离,但是,审判法定程序一样都没有省。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与被告人之间能够通过视频即时对话,对证据进行辨认、质证,顺畅地开展讯问、辩论等法庭活动,这使得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能够得到切实充分的保护。
上海市一中院表示,法院今后对其他远郊法院的二审刑事案件也将陆续实施“远程审判”。对于一些法律关系不复杂、诉讼标的金额较小的二审民事案件,或者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也将通过远程审判方式进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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