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彬 (资料图 片)
新华网广州11月30日电(记者赖雨晨、肖文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入围过“胡润内地百富榜”和“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富榜”的佛山企业家周伟彬因偷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00余万元。同案人周建明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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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彬现年44岁,是佛山市顺德区金龙油墨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金龙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金冠涂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11月17日涉嫌犯偷税罪被逮捕。
周建明是金龙公司财务主管人员。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间,被告单位金龙公司采取伪造、隐匿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记账凭证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共偷税15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偷税罪。
佛山市三水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伟彬和周建明作为金龙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应对单位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判处周伟彬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27万元,其家属补缴的税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判处周建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单位金龙公司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530万元。
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周伟彬、周建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金龙公司已经补缴了大部分税款,周伟彬在二审期间积极要求他的亲属代缴了部分罚金,且归案后具有悔罪表现;周建明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情节较轻,归案后也有悔罪表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日前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据了解,周伟彬已成为胡润百富榜发布以来,首位被拉下马的广东富豪。
周伟彬曾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被称为“商界奇才”、“中国儒商”、“涂料大王”,并数次入围胡润内地百富榜、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富榜。在2006胡润百富榜中,周伟彬以8亿元人民币身家名列第438位。周伟彬案系广东省级有关部门督办的大案,该案由佛山市国税局、佛山市公安局联合办理。周伟彬是在10月24日被佛山市国税稽查分局连人带车扣留后被刑事拘留的。
记者昨日(30日)获悉,胡润百富榜上榜富豪、佛山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日前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同时被刑拘的还包括该公司前财务负责人周建明等。佛山市司法系统人士证实了此消息。据悉,周伟彬或将成为胡润百富榜发布以来,首位被拉下马的广东富豪。
周伟彬曾被评为“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被称为“商界奇才”“中国儒商”“涂料大王”,并数次入围胡润内地百富榜、福布斯中国大陆百富榜。在2006胡润百富榜中,周以8亿元人民币身家名列第438位。据悉,周伟彬案系省级相关部门督办大案,此案由佛山市国税局、佛山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联合办理。
(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