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昨日正式开始,这也是我国首次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调查。昨日一早,不少市民来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申报。据悉,广州市辖十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已做好受理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市国土房管局表示,预计申报家庭将超过10万户。另外,此次调查并非经济适用房登记,而调查涉及的隐私也将被严格保密。
昨天早上,市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杜树灵带领工作人员来到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了解市民申报情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同时,调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分为4组,分赴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检查督导。
记者在越秀区光塔街办事处看到,尽管办事处开设8个窗口辅助市民填写申请表,但还是有近50名市民在排队等候。据该办事处一位姓赵的副主任表示,虽然是周末,但还是有很多市民前来申报。每一名市民的填表时间大约为20分钟,到现在不到50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收到20份申请表。
在现场,已经73岁高龄的周老伯在儿子的陪同下前来填表。他对记者表示:“我已经退休很久了,两个儿子,一个失业,一个在今年7月份就进了戒毒所,家里的收入就靠我的退休金了。之前在报纸上看到有这个调查,就来申请一下。”当记者问到他想申请何种住房保障时,他表示现在还不知道符不符合条件,所以还没考虑。
广州市房改住建办指导处有关负责人透露,之前国土房管局已经在荔湾区逢源街进行试点,当时该街道有大约9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依照这个数据,我们预计全市大概会有10多万户家庭申报,同时我们也已经培训了近万名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
月底前可申报下月入户调查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将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调查建立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为下一步住房保障动态管理打好了基础。本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调查在本月31日前均可申报。下月起将对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收入状况、家庭资产情况和住房需求五方面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本次调查成立近万名由调查员、检查员、指导员和督导员组成的调查队伍。调查员和检查员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选调,调查员负责入户调查并填写调查表;检查员负责对调查表进行100%的检查,并对调查员提供业务指导;指导员由区调查办选调,负责协调和核查等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调查办反馈;调查员、检查员、指导员的配备比例为200∶10∶1。督导员由市调查办选调,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区的调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调查办反馈,并将市的意见向区传达。
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这次住房调查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因此“家庭”的定义显得尤其重要。本次调查所指家庭,主要是限制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及其直系隔代关系)。所以申报时,应注意家庭成员仅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及其直系隔代关系的成员)。除家庭可申报外,30岁以上单身人士也可独立申报。
作为家庭的组成人员应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否则不计入家庭人口,但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家庭成员。申报人可自由选择以小家庭(一对夫妇带子女)或大家庭(三代或以上)申报,但户籍、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符合申报要求。
不同于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这次调查不等同于今年5月以来全市开展的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工作。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工作是对符合条件且有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开展的登记工作,接下来将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资格进行确认等工作。
调查涉家庭收入资产状况
家庭收入状况指调查对象家庭成员上一年可支配收入情况、职业性质等;家庭资产状况则包括银行存款、土地及房产、汽车、投资类资产、收藏品等。为尊重调查对象隐私,将采取严密措施对调查信息予以保密。(记者田桂丹通讯员 穗房宣)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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