郄建荣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建设部、卫生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今天(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就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
据吴晓青介绍,当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一些地区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疾病明显上升,已严重威胁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些地区农田污水灌溉、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减产甚至绝收,影响农民增收;一些地区农村环保信访量不断增加,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上升之势,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他说,全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人口达9000多万人。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为2.6亿吨,绝大多数没有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吴晓青说,我国将要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
要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力量,保证必要的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省、市、县级环保部门要设置专门农村环保机构或专职人员,有条件的县级环保部门在辖区乡(镇)要设立派出机构,把农村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还将加快完善农村环境法规政策。据吴晓青介绍,国家环保总局将抓紧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尽快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责任编辑: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