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林丽鹂、黄全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日发布的《2007年供电监管报告》显示,部分地区供电质量问题仍较突出,占检出问题总数的41.7%。
2007年4月至6月,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供电检查,从全国3171家供电企业中选取了275家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在受检供电企业中,大部分企业都加大了电网建设的投入,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和电网频率合格率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但检查也发现,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受检供电企业中,31家发现供电质量问题35例,占检查出问题总数的41.7%。主要表现在供电企业自查报告反映的供电质量数据与检查结果不符、与供电企业向社会的承诺存在差距、不能体现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真实情况等。
同时,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场垄断问题也较突出。
“特别是农村或偏远地区,供电质量较差,如内蒙古呼伦贝尔,青海省大通县,湖南怀化等地的一些供电企业,实际电能质量与国家规定差距较大。”电监会供电监管部主任贾英华说。
针对公众关心的电价及电费收取问题,监管报告表明,大部分受检供电企业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核准的电价以及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但也有部分供电企业收费随意性较大,如辽宁大连供电公司下属营业所对执行农村电价用户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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