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光第一大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因向质权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于2006年6月13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自该日起将其所持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平安信托。
    由于国光投资已履行还款责任,质权人平安信托于2007年12月20日办理了解除质押上述股份的手续,自该日起,国光投资所持公司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473,714股为无质押股份。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