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被法院裁定的情况:
    关于S*ST朝华控股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S*ST朝华于2007年12月26日收到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1、确认四川立信与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六方达成的“债务代偿和解协议”。
    2、被执行人四川立信原所持有的S*ST朝华70,469,979股股份归受让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35,360,000股、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5,000,000股、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有10,000,000股、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所有20,109,979股。
    3、冻结被执行人四川立信所持有的S*ST朝华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400万股及红股、配股。
    二、公司股东单位股权拍卖的情况:
    S*ST朝华股东单位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持有的公司175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04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4%)于2007年12月24日以人民币719.4万元成交价被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拍得。具体结果公司将以法院出具的正式裁定书为准。
    根据上述股东单位股权变动的结果,预计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截止目前,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公司法人股股权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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