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林?
格力电器(000651)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用于股权激励的1069.5万股股份的过户手续。
公司表示,本次激励股份的过户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后续实施步骤之一,用于激励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该部分股份的解除限售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获得股份的激励对象应继续履行原股东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格力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安排,格力集团将按照承诺向公司管理层出售1069.5万股公司股份,每股股份的出售价格为3.87元(2006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007年11月30日,公司代收了609名股权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支付的激励股权转让款。12月4日,公司已将代收的激励股权转让款41389650元全部划至格力集团账户。
股权激励股份过户完成后,格力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18853567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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