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联合发布《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宣布在今年1月起对国Ⅲ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全市近200万辆在用汽车全面核发环保标志。预计发放工作1年完成。预计从2009年上半年起,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被禁止上路,而高标排放的黄标车,在拥堵路段或被限行,审核的期限也限定每半年一次,不合格的汽车将被淘汰。
无标志汽车拟禁上路 根据市政府目前的安排,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用1年时间完成对在本市登记的汽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
到2009年初,初步建立广州市机动车排放监督管理数据库。环保局昨日展示了将会使用的环保标志样本,广州采用的标志设黄色和绿色两类。黄色标志设一种,用于识别国Ⅰ标准以下汽车。绿色标志暂设三种,分别标注国Ⅰ、国Ⅱ、国Ⅲ标志。
据悉,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环保标志的首次核发、换发和补发不收取费用。
李倬同时透露,到2009年上半年,广州市将再次出台详细规定,禁止无环保标志的汽车上路,对悬挂黄标车的高排放车辆,将根据相关规定,在部分路段和部分时间实施限制行驶。李倬表示,对于外地车的排气监管,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对策,预计会在限行措施出台时同时颁布。
汽车可到51个点办理 根据环保局、公安局和交委的通告,环保标志核发可分为新上牌车、未到检验期限车和已到检验期限车三种情况。其中前两种情况领取标志无需再验尾气。
从明年元旦起,在广州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汽车,在取得牌证后,可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直接核发对应的环保标志。
据悉,环保标志核发点设置在42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站和9个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其中42个核发点对所有车辆核发环保标志,9个核发点只对营运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孙婷婷熊栩帆穗环宣)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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