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生效。
    二、同意《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生效。
    三、同意《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生效。
    四、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生效。
    五、同意《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生效。
    六、同意《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生效。
    七、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拥有的广州百货大厦第十、十一层,其中第十层用于VIP客户专场,第十一层用作公司办公场所,租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该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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