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阳光发展)因重大事项有待公告,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23日起开始停牌。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正在与与相关各方就推进阳光集团等特定对象将房地产开发业务及资产纳入至阳光发展的有关问题积极进行沟通,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过程中,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明确后复牌并予以披露。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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