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为鼓励两电(香港电灯和中华电力)提升对环保的付出,香港特区政府在《管制计划协议》中加入赏罚机制。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若电力公司任何一项排放物超出环境保护署在指明工序牌照内所订的上限,罚款可高达每年二至三亿元。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表示,若电力公司任何一项排放物超出环境保护署在指明工序牌照内所订的上限,其回报率可按超出幅度被扣减零点二至零点四个百分点,即罚款可高达每年二至三亿元。
相反,如所有排放物的表现全部低于上限,电力公司可额外获得零点零五至零点一个百分点的准许回报,以作鼓励。邱腾华强调,有关机制对两电是一个严重要求及重要的罚则,而罚款的幅度亦较奖赏为高。
新协议亦鼓励电力公司采取更多环保措施,如容许两电在投资可再生能源设施时,赚取百分之十一的回报率,政府亦会按电力公司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作为量度指标,给予零点零一至零点零五个百分点准许回报的奖赏。
至于节能表现方面,政府会以电力公司为客户进行能源审核的数目和所节省的电量作为指标,给予最多零点零二个百分点准许回报作为奖赏。如电力公司都可达到以上要求,可享的最高回报率将达十点一九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