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非法证券活动被有力整治。证监会上周表示,今年将联合公检法继续推进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消除认识误区、统一办案标准,“不给非法证券活动留死角,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争取将非法证券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上周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办案标准不统一曾是证券“打非”活动的困境之一。“我们发现同一性质的案子,各地法院判决不一,有轻有重。如擅自发行罪和非法经营罪的补充认定、新老《证券法》相互衔接和受害人民事救济等问题,都是一段时间以来困扰相关案件查处的重要问题。”上述人士表示。
去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证监会联合召开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法律问题座谈会,重点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经过反复协商修改,今年1月2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和界定了这些问题,弥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消除了操作层面认识上的误区,消除了认识上的差距,以前各地办案标准不一致、一个部门办案另一个部门不认可。”上述人士表示。
上述负责人强调:“(证券)‘打非’活动得以有力执行,是因为逐渐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去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设有证监局的计划单列市政府,全部出台了贯彻“国办99号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这意味着地方政府牵头承担起来(证券)‘打非’工作的责任。”
证监会为此举办了专题培训来训练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精兵强将。证监会去年底在北京、上海、天津和江苏等10个重点地区,为当地公检法骨干人员举办了专题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讲解法律和境内外证券市场专业知识,并结合案例讲解如何办理此类案件。“毕竟基层人员在(证券)‘打非’的专业知识方面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培训过后效果立竿见影。”证监会官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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