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大股东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本公司29.68%的股权。广弘公司拟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作为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将连同其他非流通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本公司大股东与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本公司29.68%的股权。广弘公司拟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作为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将连同其他非流通股东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22家。截止目前为止,公司已向全部非流通股股东发函,并收到部分非流通股东的股改动议,但收到的股改动议未达到非流通股股东股本的三分之二。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本公司已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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