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关于云南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云南省200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认为,2007年,我省各级人民政府注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呈现出经济运行平稳、增长速度较快、质量效益提高、民生不断改善的局面。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外,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云南省200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0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符合云南实际,调控目标适当,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以上报告草案。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认为,为完成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有关部门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节能减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为完成2008年的预算收支任务,做好财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透明度;在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和社会事业,及时安排预算资金,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硬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张瑞芳 谭晶纯) (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田瑛)